為實現政務領域良好信用環境,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,嶺東區審計局鄭重向社會公開承諾:
一、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:堅持緊密圍繞經濟工作中心,加強審計監督,高質量完成好區委、區政府交辦和上級審計機關下達的各項審計工作任務,為我區構建和諧社會和經濟發展服務。
二、服務態度承諾:認真執行“首問負責制”,文明禮貌、熱情周到。審計中要與被審單位平等相待,營造和諧的工作氛圍。審計結果要充分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意見,與被審計單位發生意見分歧時,要心平氣和,以理服人,不說過頭話,不感情用事,杜絕以監督者自居的行為發生。
三、執法承諾:嚴格執法程序、依法審計、客觀公正、文明執法,規范行政執法行為,切實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。
四、信訪服務承諾:對來訪群眾接待熱情、服務周到、文明耐心,辦事高效,杜絕“門難進、臉難看、事難辦、話難聽”等不良現象。對群眾反映審計人員違法違紀、以權謀私、執法不公、效率不高、態度不好等問題,我們將采取切實措施,堅決查處和糾正。
五、廉潔自律承諾:嚴格執行“中央八項規定”、省委、市委的廉潔自律有關規定,嚴格執行審計“四嚴禁”工作要求及“八不準”的工作紀律,強化自律意識,嚴格落實責任追究,確保全局風清氣正。
承諾方:嶺東區審計局
負責人:張曉棠
2019年11月7日